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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理念:人品至上,人尽其才。有德有才,提拔重用;有德无才,培养使用;无德有才,不得留用。
用人原则: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雄士尊重知识,尊重人才,但不迁就有功的员工。
雄士强调人力资本不断增值的目标优先于财务资本增值的目标。
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中表现出的能力和潜力,是比学历更为重要的评价能力的公正标准。
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,是决定管理者的升迁与人事待遇的重要因素。
“合适”即人才。在认同雄士文化的前提下,只要符合雄士的岗位需求,能为雄士的发展做出贡献,就是雄士的人才。对人才实行“四高方针”:高素质,高责任,高负荷,高待遇。
员工是雄士的核心资源,主动工作、高度负责的员工是雄士最大的财富。认同雄士文化并按雄士文化的要求认真做事、踏实做人,是检验合格“雄士人”的唯一标准。
雄士追求在实现公司价值的同时实现员工的个人价值。一方面,要为员工发展创造良好平台,使认同雄士的优秀员工真正得到实惠,结成公司与员工的利益与命运共同体。另一方面,要不断地使最有责任心与才能的人进入公司的中坚层。
雄士遵循价值规律,坚持实事求是,在企业内部引入外部市场压力和公平竞争机制,建立公正客观的价值评价体系并不断改进,以使利益分配制度基本合理。衡量利益分配合理性的最终标准,是公司的竞争力和成就,以及全体员工的士气和对公司的归属意识。